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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花园二期项目
招选社会资本合作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3日 18:11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城市棚户区征收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石政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对南花园二期项目招选社会资本合作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合作单位。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
②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具有与本项目房地产开发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3亿元的银行保函或自有资金证明或国内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3亿元的金融授信额度证明);
④缴纳项目保证金 2 亿元。未中标的在确定中标人后 7 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中标的不再退回,直接转为项目的动迁费用。
⑤“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间:
2021年 5月 21 日至2021年 5 月 3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3.联系方式:
李晓亮 电话:0311-66563652
吴 琼 电话:0311-850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