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桥西区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4:12
〔2020〕-22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桥西区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桥西区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桥西区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区劣质散煤管控,坚决打赢2020年散煤整治攻坚战,助力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根据市政府《石家庄市2020年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和区大气办《桥西区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劣质散煤管控,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上下联动、联防联控,全面加强散煤加工、储运、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区一律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及其制品;强力完成散煤清查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从严管控散煤经营网点。“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强化散煤输入管控。组建相对稳定、专业的联合执法队伍,由正式人员带班;加强卡扣运煤车辆监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劝返煤炭运输车辆。〔责任单位:桥西公安分局、桥西交警大队〕
(三)加强散煤销售环节监管。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散煤经营网点开展不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对无照经营散煤的网点,依法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严厉打击非法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及时组织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行为依法查处;对制售、运输及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实施重罚惩戒措施,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密开展散煤清查。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三级网格化管理,严密组织开展散煤入户清查行动,对农村居民储煤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建立健全排查台账和和整改台账,9月底前完成入户排查工作;对农村居民已储存的散煤,根据本地区实际采取回收、置换等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强散煤复燃监督检查。压实网格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散煤复燃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对推送的“冒烟”点位信息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当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核查结果;加强人力巡查,特别是早、中、晚及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检力度,加密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处置散煤复燃“冒烟”问题;坚持日报告、周通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各地散煤复燃“冒烟”情况。〔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劣质散煤处置渠道。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一律交由区发改(工信)部门,或按照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查扣、罚没散煤处置有关事宜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17〕13号)文件规定,依法处理。建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做好有效衔接,依法规范处置。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查扣、移交散煤的再使用监管,严防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区交警大队,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6日—5月10日)。各单位要提前安排部署,细化工作重点和阶段措施,制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细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培训会,对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进行全面推动。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宣传燃烧劣质散煤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以及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责任分工、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落实劣质散煤管控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强力组织推进;积极探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管控合力。加大对村居、建筑工地和拆迁区域劣质散煤管控督导检查力度,突出重点地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末端落实。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年底前对各单位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核,结合平时督查、成员单位自查、全面检查考核等,形成考核结果,在全区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监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担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劣质散煤管控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谋划,认真分析研究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重点及薄弱环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难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组织,抓时间进度、抓工作推动、抓检查考核;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各办事处和村居两委利用地位优势强化监管排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形成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三级协调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组建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责任,加强区散煤管控专班和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队伍建设。组建由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警、城管、农业农村、发改、住建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区级散煤管控专班,并实行集中办公,牵头负责全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并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具体负责查处销售(包括流动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各居委会要进一步落实网格监管责任,联络员对发现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及时制止并向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队举报,由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
(三)加强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区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劣质散煤管控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严重又不能及时改正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媒体影响范围大的优势,积极宣传燃烧劣质散煤的危害及劣质散煤管控的政策、措施和意义,提升公众杜绝燃用劣质散煤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各居委会印刷劣质散煤管控墙体广告不少于5条,张贴劣质散煤管控政策要求明白纸全面覆盖到每家每户,大力营造劣质散煤管控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倡导全民共治。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公布区、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的奖励额度不少于罚没散煤数值金额的10%,充分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城中村等区域散煤运输、销售、燃用情况,动员全民参与,营造高压态势,形成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