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4日 14:14
〔2020〕—16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按照《石家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工作职能,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谋福祉。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全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支持和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做残疾人权益的捍卫者、生活的好帮手、情感的贴心人,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到桥西区的发展建设中来。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促使改革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构建科学高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立贴心优质的残疾人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助残氛围,切实将残联组织建设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二、改革措施
(一)优化残联组织机构职能
1.增强领导机构代表性和广泛性。区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基层一线人员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区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基层一线委员的比例提高到35%以上。推行理事会配备兼职副理事长和兼职理事制度,可设兼职副理事长1名、兼职理事1-2名。兼职副理事长一般应从优秀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事业的专家学者、优秀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兼职副理事长、兼职理事可以不驻会参与日常工作,主要在重要事项决策和推动重大工作中发挥优势和作用。兼职副理事长、兼职理事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2.打牢基层残疾人组织基础。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工程完善、保障体系健全的残疾人组织网络。指导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完善纵横交织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落实专职委员补贴。选好配强村(社区)专职委员,针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人员短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问题,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文化程度高、能力素质强、服务残疾人专业性好、残疾人底数清的优势,探索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职专职委员模式,推动将街道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
3.加快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积极推动区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这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积极作用,完善专门协会管理制度,加强专门协会诚信自律建设,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保证协会更好地服务本类别残疾人。
(二)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
完善区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理事长和兼职理事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和兼职副理事长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理事长会议制度。健全执行理事会与五个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重大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选优配强残疾人干部队伍
1.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多渠道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的优秀人才。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区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贯彻落实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2.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力量下沉,逐步完善并严格落实“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实行残联干部分包街道制度,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意愿,表达残疾人诉求,增进与残疾人群众的感情,定期进行工作调度,齐心聚力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实打实为残疾人服务。
(四)全面提升残联服务能力
1.推进残疾人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好各级彩票公益金等,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及其他服务设施建设,为交付使用的服务设施配备基本服务设备,尽快形成服务能力。街道残联整合资源,配合区残联及街道相关办事机构,实施好服务项目。村(社区)残协充分调动残疾人参与的积极性,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利用好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桥西区社区公共服务清单”和“桥西区社区网格”等服务平台,加强与社区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服务,及时回应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造高品质的残疾人社区服务环境,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应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事件,预防和控制舆情风险。
3.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残联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商渠道和沟通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到残联担任法律顾问制度,支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优惠的法律服务,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残疾人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政府普法宣传教育范围,通过石家庄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途径,拓展残疾人诉求渠道,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形成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探索残联社会化工作模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群体的权益。
2.改革资金支付方式。按照市统一安排,在辅助器具补贴方面,由残联购买发放转变为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购买基本型辅具,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贴;在托养补贴方面,探索由指定托养机构转变为个人自选托养机构,由残联补贴。通过改革资金支付方式,使残疾人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享受更为贴心的服务。
3.搭建服务残疾人平台。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属性、找准服务定位,突出履行好为全区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职能。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康复机构建设与康复人才培养,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康复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搭建市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之间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培训体系,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稳定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残疾人社会组织和民办服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4.建立信息化工作模式。加大残联组织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培训力度,全面真实掌握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促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化,依托“石家庄市桥西区便民服务网”等资源,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渠道,不断构建完善与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智慧助残体系。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5.打造“阳光残联”。强化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残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督制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6.构建宣传工作格局。坚持把残疾人事业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全方位、多渠道、复合式宣传平台,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格局。借助“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点,依托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让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
(六)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1.确保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区残联向同级党委、政府定期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支持区残联履行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内部统筹联动、信息互通、督导通报的工作机制。
2.落实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全市统一标准及我区财力情况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标准,确保残保金依法应征尽征。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向直接服务基层和残疾人的政府购买服务类的项目资金倾斜。多元化拓宽社会资金筹资渠道,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
3.确保残联党建工作落实到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区残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强化内部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树立风清气正、踏实干事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统筹进度安排。按照省、市残联和区委、区政府对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区残联改革。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残联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改革认识、增强改革动力,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管理,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