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桥西动态
 >> 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河长制工作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村(居)级河长巡河工作,现将2023年1—6月份村(居)河长巡河补助资金予以拨付,请各街道通过村居河长个人银行卡拨付到位,并按照下列要求严格执行:
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村(居)级河长补助资金的补助主体是村(居)级河长,各街道务必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严格按照标准对村(居)级河长支付补助资金。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村(居)级河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补助资金发放方式。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转账形式将村(居)级河长补助资金发放到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将村(居)级河长名单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并采用转账拨付方式支付给村级河长。
四、时间要求。各街道务必于资金到账15日内将资金拨付至村级河长,并向区农业农村局上报拨付账单及公示内容备案。
附件:
2023年1-6月份村(居)河长巡河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街道办事处 实际巡河人数 村(居)名称 发放标准
(100元/人/月)
1 留营街道办事处 1 石桥村
2 长兴街道办事处 1 张营村
3 1 孔寨村
4 苑东街道办事处 3 小谈村
5 瓮村村
6 大谈村
7 振头街道办事处 1 西岗头村
8 友谊街道办事处 2 谊北路社区
9 富华社区
10 维明街道办事处 2 师范街
11 水产街
12 东里街道办事处 5 珍集社区
13 草场街社区
14 仓红社区
15 开达社区
16 警苑社区
17 红旗街道办事处 7 石风路社区
18 滨河社区
19 新石南二社区
20 旭城花园社区
21 汇丰路社区
22 十里尹村
23 宫家庄村
24 新石街道办事处 4 西三教社区
25 中苑社区
26 南二环社区
27 汇明路社区
28 南长街道办事处 1 苍南社区
29 汇通街道办事处 1 平安南社区
30 东风街道办事处 1 建胜社区
合计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