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16:58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驻冀高校参与我市产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0项重点工作和一部分组织保障的内容。
(一)在支持开展研发转化方面。一是每年设立6800万元的研发转化专项资金,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域内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领军人才团队。二是鼓励和支持驻冀高校积极参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在推进建设创新平台方面。一是每年设立1600万元的专项资金,鼓励县(市、区)围绕县域特色产业与驻冀高校合作共建创新研究院,并对新建的创新研究院给予运营经费支持。二是鼓励高校在我市建设各级各类创新平台。三是鼓励驻冀高校在石联合或单独建设大学科技园、创新园、创业园和孵化器,聚集高校创新资源,提升市校合作水平。
(三)在促进人才交流培育方面。一是每市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经费,鼓励硕士、博士研究生把论文写在企业,并予以1-3万元的补贴。二是支持高校向我市企业提供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服务。三是鼓励高校带技术、带项目、能够实现产业化的人才或团队来石进行创新创业。
(四)在推动科技资源共享方面。一是每年安排250万元经费,鼓励建设科技成果超市,促进高校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安排专项经费,鼓励驻冀高校在石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建设科普基地。二是推动高校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开放和共享,并以发放科技创新券的方式,促进高校与企业双提升。
(五)有关组织保障及要求。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高校与我市产学研合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高校与我市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的同时,也将提升我市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相关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