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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
2021年财政票据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6:44
 
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

2021年财政票据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将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依法实施检查工作,开展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

一、定向抽查对象和比例 

此次抽查对象范围为2020年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抽查比例为3%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11015日至1126

三、定向抽查内容

按照《桥西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2020年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相关股室负责此次对2020年使用财政票据的行政事业单位,定向抽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做好抽查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1、财政部门相关股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进行检查对象的抽取

2、财政部门相关股室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桥西区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并收集相关材料。

六、抽查结果处理。

1、现场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要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要根据实际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示。

2. 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属于财政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发现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周密制订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2、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检查时,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要认真总结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