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桥西区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2:09

一、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郑海峰同志:主持区卫健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王昭伟同志:负责疾控应急、社区管理、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疾控应急股、社管站负责联系区疾控中心、驻村工作组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同志:负责医政医管、法制监督、信访、安全生产、妇幼、家庭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股(中医股)、法制监督股、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负责联系区妇幼保健站

二级主任科员于平芹同志:负责工会、财务、爱国卫生、创卫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爱卫股

二级主任科员张雪琴同志:主持区妇幼保健站工作,牵头项目建设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霍慧丽同志:负责党务、纪检、宣传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站。

二、机关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落实药品政策法规、政府规章。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区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负责制定全区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

(十三)负责全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拟订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对应急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三)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科研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医政医管股(中医股)、法制监督股、疾控应急股、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爱卫股、社管站、宣传站。

办公室(财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医疗器械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及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有关政策、规范以及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支援农村医疗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辖区机构执业医师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调处医疗纠纷,收集医疗事故鉴定上报材料。拟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组织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法制监督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和疾病预防控制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负责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疾控应急股: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拟订全区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全区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接种服务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组织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负责全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负责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承担全区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传染病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

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打击利用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相关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爱卫股: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负责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贯彻落实健康石家庄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管站: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宣传站: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泰金大厦A座1212

联系电话:0311-88606546

   五、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冬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