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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门街道罚决 【2024】-001 河北煜兴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北国商城内部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围挡和遮盖,且未进行报备或办理临时堆放手续)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6:54

涉案人员

河北煜兴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2024年5月9日,巡查时发现你单位在北国商城内部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北人字街北国商城楼下,未对建筑垃圾进行围挡和遮盖,且未进行报备或办理临时堆放手续,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

 

法案区域

北国商城内部改造工程

案发时间

2024-06-03

查处时间

2024-06-03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休门街道罚决【2024】001号

处罚时间

2024-06-03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六百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伍千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