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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7 卢兴杰 个人 擅自摆设摊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48

涉案人员

卢兴杰

 

 

 

违法情况概要

 

2024年7月18日10时,巡查时在平安大街与槐中路交口东北角因擅自摆设摊点,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法案区域

平安大街与槐中路交口东北角

案发时间

2024-07-18

查处时间

2024-07-18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休门街道当罚决【2024】037号

处罚时间

2024-07-18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序号第592号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伍拾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