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2025年石家庄市桥西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石家庄市桥西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作要求,我单位决定组织开展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领域、抽查部门、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查比率和抽查时间
(一)牵头发起部门:桥西区民政局
(二)配合参与部门:桥西区市监局
(三)抽查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养老机构
(四)抽查比率:结合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的信用规则,从桥西区范围内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养老机构单位抽取,总抽查数为3%。
(五)抽查事项:
桥西区民政局:对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养老机构进行的检查。
桥西区市监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六)抽查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要求及流程
牵头部门按实施方案抽取检查对象,派发到各个相关抽查部门。各抽查领域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督导各参与部门进行认领。各参与部门在确认检查和确认不检查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风险意识管控,充分认识到确认不检查需要担负的相关监管责任。
(一)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牵头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简称双随机平台)派发至各抽查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登录双随机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对象确认。相关部门对抽查主体进行逐一核实,属于本部门监管对象且有监管事项的,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检查后点击“确认完毕”,进入人员随机匹配环节。
(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各检查单位按照检查对象名单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及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抽查牵头单位。抽取的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对于同一检查主体,各部门检查人员应组成联合抽查组,由牵头单位抽查人员任组长,协调检查时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四)开展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各执法类别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相关的《抽查工作指引》进行。各牵头部门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负责抽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相关配合部门检查人员应当配合、服从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按照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五)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于每批次任务结束之日前(检查结果录入时间不迟于每批次结束之日)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检查结果一经录入,不得随意修改。检查结果确有错误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双随机办进行更正。
(六)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各级相关部门要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各检查组将检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况归集到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统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后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自动记于企业名下。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强化业务培训,查找不足,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检查发起部门、配合部门要各负其责,互联配合,密切协作。
检查中遇到的各条线的业务问题,请对口咨询各相关监管部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