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0:39
石家庄市桥西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石财绩〔2013〕2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三员补贴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立项等基本情况;
做为该项目实施单位,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内设办公室、农业农村科、综合水利科3个科室.担负着桥西区农业、农业农村和水利的各项工作。
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为妥善解决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老有所养问题,对我省农民身份曾经受聘在原乡镇(公社)农机站(农机管理站、拖拉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基层兽医站工作过的农村原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管理修理人员(以下简称农机员)、农民技术员(以下简称农技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为贯彻上级指示,经研究,2019年我局针对三员补贴项目做了项目预算。
该项目实施背景如下:
(1)农机员:上世纪60年代开始,我省各县相继在乡镇(公社)成立国营拖拉机站和农机管理站,并招用了一定数量的农机管理、拖拉机驾驶及修理人员,开始采用记工分加补贴形式,后逐步过渡为以发工资为主,大都是农民身份。80年代中期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大部分拖拉机站和农机管理站陆续解散,招用的人员也都逐渐回家务农。目前,这些人员年事已高,其生活待遇、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区2019年有此类人员2人。
(2)农技员:此类人员与上述农机员一样,也属于原乡镇政府(公社)临时招用,干着乡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半脱产农民。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特别是随着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以及1999年全国性的乡镇机构改革,除少数农技员由农民身份转为由县级财政供养的编制内人员外,大部分人员被清退,回村务农。据统计,我区2019年有此类人员2人。
(3)基层兽医:我省基层兽医人员大多为过去乡镇畜牧兽医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1983年全省基层兽医站实行“三权归县”,人财物一并归属到县畜牧局管理,实行自收自支,每年上交县局管理费和养老金。2003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五厅局办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动物防疫体系意见的通知》,要求2-3个乡镇成立一个基层防疫分站,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但是由于年龄学历的因素,仍有一部分基层兽医未纳入到基层动物防疫站分站。据统计,2019年我区有此类人员1人。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实施内容:“三员补贴”项目是针对桥西区农民身份曾经受聘在原乡镇(公社)农机站(农机管理站、拖拉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基层兽医站工作过的农村原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管理修理人员(以下简称农机员)、农民技术员、基层兽医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补助范围:农技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是指户籍现在我区、曾经在河北省内受聘在原乡镇(公社)从事农机、农机技术、畜牧兽医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3年以上(含3年)、离开岗位后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农技员、农技员”补贴工龄截止认定年限1999年12月31日前,基层兽医工龄截止认定年限2005年12月31日前。
3、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19年预算申报23200元,财政拨入23200元,符合补贴条件的比去年增加1人,共计5人,(2019年3月新增1人)。涉及三个办事处,按照每人最高补贴400元的标准,共补贴23200元。
“三员”补贴采取工龄补助的形式,标准为每个工龄每月2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按照补贴人员要经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市相关部门核定通过、省相关部门备案的程序,核定的人数和金额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实施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做到按时发放,提高个人生活待遇,增加社会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具体目标是:
1、为妥善解决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老有所养问题。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养老待遇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实施过程中,明确领导、明确专人、明确机构负责我区的实施工作。做到按时发放补贴,提高个人生活待遇,增加社会保障。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不同形式的引导,使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正确理解政策,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
3、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户口在本辖区的“三员”人员的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对“三员”生活补贴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分别于2019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对本辖区的补助对象进行审查核实,并统计汇总后 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确认备案。
需要核减和停发的情形包括:
1、补贴对象死亡的,自死亡次月核减停止发放;
2、补贴对象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自保险开始当月核减停止发放;
3、补贴对象户口迁出我区的,自迁出次月核减停止发放;
4、其他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情形。
需要增加和补发的情形包括:
1、已经认定符合条件但未满60周岁的补贴对象,到满60周岁时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自满60周岁次月开始发放。
2、新认定的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截止2017年1月1日满60周岁的,自2017年1月起开始增加发放。截止2017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的,自满60周岁次月开始发放。
3、其他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的情形。
生活补贴实行半年发放一次,街道办事处每年6月和12月底前根据核实人数和金额进行发放。
(二)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绩效评价方法: 收集复核资料法
通过收集我区曾经在河北省内受聘在原乡镇(公社)从事农机、农机技术、畜牧兽医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3年以上(含3年)、离开岗位后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相关资料;并且符合农技员,农机员补贴工龄截止认定年限1999年12月31日前,基层兽医工龄截止认定年限2005年12月31日前。考核项目从立项规范性,申报规范性,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支出规范性等指标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过程:发按照区政府印发的《桥西区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实施方案》(西政办函〔2017〕48号)的通知要求,我区对补助范围,认定年限,执行时间及认定方法认真组织实施,由办事处严格按照规定对“三员”生活补贴对象情况进行审查核实,于2019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不得弄虚作假。经批准后再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桥西区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在2019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将三员生活补贴分别发放到涉及三员人员的三个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苑东街道办事处和振头街道办事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由三个街道办事处分两次将补贴发放到“三员”生活补贴的对象本人。并对发放结果做了及时公示,对发放、领取情况加以登记造册,相关资料已经整理归档。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在开展三员补贴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时,针对具体绩效评价对象“农机员,农技员及基层兽医”三员的特点,按照要求,我局设计了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指标一级指标权重总分设定为100分。产出指标40分(包含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算执行率指标10分、效益指标50分(包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经论证确定指标体系共有3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下设8项三级指标,在三级指标下设定具体评价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绩效评价得分大于85分为优秀,70--85分为优良,60-70为一般,小于60为差。
三、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2019年预算23200元,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于6月份和12月份执行完毕,执行率100%。按照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可得10分。
(二)项目产出
完成数量:2019年,我区符合条件共计5人,已经全部发放到位。按照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可得10分。
完成质量:我区符合条件享受三员补贴的共计5人,补贴资金23200元,实际补贴人员5人,共计23200元。发放率100%。按照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可得10分。
时效性:在对三员补助对象进行严格核实后,分别于2019年6月和12月件人员进行补助资金的发放。发放及时率100%,按照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可得10分
成本: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我区符合条件的5个三员人员按照一年两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资金发放全部工作。按照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可得10分
(三)项目效益
个人效益:该项目通过对三员对象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个人的家庭困难。得到分值15分。
社会效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分值15分。
可持续性影响:增进了群众对政府的认可度,具有可持续性的重要意义。得到分值20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三员补助资金的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指标体系总得分100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通过对三员补贴资金的绩效评价,说明该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比较理想,在投入时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实施过程中,制度完善,项目质量具有可控性。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保证了理想的产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无
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字
王东 农业农村局 局长
刘新霞 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吴红普 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科科长
马文超 农业农村局 会计
三员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填报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农业农村局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重点评价得分 |
备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产 出 指 标 40 |
数量指标 |
补贴人数 |
考核三员补贴的人员核定完成率,资金发放到位情况。人员全部核定完毕, 完全符合5分。不符酌情减分,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得5分,不符酌情减分。 |
10 |
10 |
10 |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率 |
实际发放补助金额占计划发放金额的比率,达到100%得10分,不符酌情减分。 |
1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性 |
考核三员补贴的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要 求,—年两次核定,及时准确发放。每小项完全符合5分,不符酌情减分。 |
1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补贴标准 |
20元/入/月/工龄,符合10分,不符酌情减分。 |
10 |
10 |
10 | ||
预算执行 效率指标10 分 |
预算执行率指标 |
实际执行资金占预算资金的比率 |
预算项目执行率达100%得10分,90-99%得 9 分,80-89 得 8 分。 |
10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50 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被补助人员生活改善 |
是否缓解了三员补助对象老有所养的 问题,是否减少了家庭负担,符合 15分,不符酌情减分。 |
15 |
15 |
15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促进社会稳定 |
是否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符合15分,不符酌情减分。 |
15 |
15 |
15 | ||
可持续性 影响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 |
是否增进了群众对政府的认可度。符 含20分,不符酌情减分。 |
20 |
20 |
2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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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