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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二)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09:59

石家庄市桥西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及区政府关于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遏制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继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医保字〔202225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此次双随机定向抽查。

一、定向抽查对象和比例

此次抽查对象范围为辖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化学药制剂),抽查比例为2%。

二、定向抽查时间

20221114日至1130日。

三、定向抽查内容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活动进行检查。

四、定向抽查组织实施

综合业务科负责此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定向抽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做好抽查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的汇总工作;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负责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抽查方式及流程

1、综合业务科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检查对象的抽取

2、综合业务科抽取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

六、抽查结果处理。

1、现场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要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 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属于医疗保障部门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给予行政处罚;发现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1、突出抽查重点。此次抽查重点对辖区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行为”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欺诈骗保发生,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严格落实责任。综合业务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严格抽查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营造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