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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桥西行审SS撤字﹝2025﹞38号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3:06

石家庄绍雅商贸有限公司:

请人李子萌(身份证号:130528XXXXXXXX3624)向本机关举报,反映你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2011年10月9日变更登记的股东、监事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我局于2025年7月17日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石家庄绍雅商贸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调查情况反馈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在公示期45天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11年10月9日变更登记的股东、监事。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