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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桥西行审SS撤字﹝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1:01

石家庄正暖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廖涛(身份证号:511121XXXXXXXX4051)向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举报,反映你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2016年9月21日设立登记的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我局于2025年12月2日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石家庄正暖贸易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调查情况反馈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在公示期45天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16年9月21日 设立登记的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