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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5日 09:02
石家庄市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对项目的支持作用,确保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的正常实施,我局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石家庄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石财绩[2013]2号)、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8号)、桥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化全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财[2017]31号)、桥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西财[2020]13号)等文件精神,我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实施了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及项目立项基本情况

我单位挂牌成立于2018年11月,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石家庄市桥西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中心为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规格为股级;石家庄市桥西区退役服务中心为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规格为副科级对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室设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内设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就业创业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提升优抚对象的社会荣誉感,在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制定了以政府医疗补助及医疗优惠减免的医疗保障办法,由优抚科负责落实,并不断构建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服务体系。目前,我单位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即优抚对象到纳入系统管理的定点医院就医直接划卡结算,现场报销,我单位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对于不能前往定点医院就医的人员,到我单位进行报销。

2、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河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桥西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桥西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西政发【2009】8号),旨在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3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和范围

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为各类优抚对象的医保参保、门诊、住院、大病救助等方面给予补助和报销。

该项目适用于桥西区领取定期抚恤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下列人员:(1)退出现役的一至十级残疾军人(包括参战伤残民兵民工);(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称“三属”人员);(3)在乡复员军人;(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参战退役军人。

    4、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为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区财政预算资金2019年度该项目的区级预算专项资金为100万元;年度实际支出资金990016.2元,结转资金9983.8元,预算执行率99%。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为:在优抚对象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一定报销和补助,确保辖区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2、项目阶段性的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绩效目标为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桥西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战参试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方便优抚对象及时就医;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该项目达到了阶段性绩效目标:一是顺利开展了符合政策享受医疗补助的五类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使优抚对象在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环节享受优惠优先;三是与各个街道办事处紧密配合,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员覆盖;四是积极联系优抚医院,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入院疗养。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

根据桥西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的通知》(西财[2020]13号)文件通知,我局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进行核查力求数据准确,标准合理,指标科学,考评严格。

工作小组针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对相关文件、申报资料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查询相关数据和记账凭证进行核实、汇总,结合具体项目内容,设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真实、完整、全面的评价项目的实施建设及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以下方法:一是资料整理法。通过对相关表格和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查阅、核实、汇总分析,评价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支出范围的相关性和合理性等。二是访谈调查法。了解优抚对象对医疗补助方面的满意程度,以优抚对象的满意度为评价标准衡量医疗补助项目开展的效果。

通过以上方法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各项指标完成程度及得分,找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内容,经确定指标体系有4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下设12项三级指标。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总得分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具体如下表:

表一     指标体系及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产出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20分)

残疾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   4分)

残疾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762人,得4分;少10人,扣1分,扣完为止

4

三属人员享受优抚医疗人数

4分)

三属人员享受优抚医疗人数

61人,得4分;少5人,扣1分,扣完为止

4

在乡复员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4分)

在乡复员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 24人,得4分;少3人,扣1分,扣完为止

4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4分)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6人,得4分;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4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4分)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196人,得4分;少10人,扣1分,扣完为止

4

质量指标

10分)

医疗补助经费发放的占应发放资金的达标率

10分)

医疗补助经费发放达标率=实际补助的医疗经费/应补助的医疗经费*100%,达标率100%,10分;90%-100%,8分;80%-90%,6分;80%以下,0分

10

时效指标

10分)

项目完成及时性

(10分)

实际补助完成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得10分;比计划月份每晚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10

预算执行率指标

(10分)

预算执行率指标

(10分)

预算执行率

(10分)

预算执行率=项目实际总金额/预算金额*100%,预算执行率100%,10分;90%-100%,9分;80%-90%以下,8分;70%-80&,7分;70%一下,不得分

9

效果指标(40分)

社会效益

指标

(20分)

优抚对象受益度

19分)

优抚对象就医及生活方面的影响程度,效果明显,20分;根据优抚对象反馈结果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9

可持续影响指标

(20分)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可持续性

(10分)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是否具备可持续开展的必要性,是得10分,否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10

推进社会和谐(10分)

对推动社会和谐,增加军人荣誉感有一定促进作用,得10分;否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9

满意度指标

(10分)

优抚对象满意度指标

(10分)

群众满意度

(10分)

群众满意度≥98%,10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9

合计

100

 

96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产出(满分40分,得分40分)

1、数量指标得分20分,满分20分

1)残疾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得分4分(满分4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中的残疾军人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2019年经各个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上报和优抚科认真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残疾军人共计762人,补助发放到位762人。

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4分。

2)“三属”人员享受优抚医疗人数得分4分(满分4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人员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2019年经各个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上报和优抚科认真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三属”人员共计61人,补助发放到位61人。

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4分。

3)在乡复员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得分4分(满分4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中的在乡复员军人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2019年经各个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上报和优抚科认真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在乡复员军人共计24人,补助发放到位24人。

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4分。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得分4分(满分4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中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2019年经各个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上报和优抚科认真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计6人,补助发放到位6人。

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4分。

5)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享受优抚医疗人数得分4分(满分4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中的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2019年经各个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上报和优抚科认真审核认定,符合享受医疗补助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共计196人,补助发放到位196人。

该指标满分4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4分。

2、质量指标得分10分,满分10分

医疗补助经费发放的占应发放资金的达标率得分10分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质量完成情况。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各项工作。积极协调人社局、医保局、优抚医院等各部门,认真审核认定定补优抚对象的身份,充分保障优抚对象应享受的各项医疗补助,及时有效的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的问题。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10

3、时效指标得分10分,满分10分

1)项目完成及时性得分10分(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完成的及时性。该项目具体内容均按时、按量完成,未晚于计划时间。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开展工作,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因为看病吃药产生的费用能够及时报销,其他医疗补助能够及时发放到位,从而不影响优抚对象的生活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10

(二)预算执行率(满分10分,得分9分)

1、预算执行率得分9分(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项目预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19年度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99.002万元,预算执行率99%。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分9分。

(三)项目效果(满分40分,得分35分)

1、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9分(满分20分)

优抚对象受益度得分19分(满分20分)

该指标用评价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的开展优抚对象的影响程度。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战参试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方便优抚对象及时就医;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该指标满分2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分19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9分(满分20分)

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可持续性得分10分(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必要性。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补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优抚对象的生活关注,有效的保障了优抚对象吃药看病的问题,最大限度的提供给优抚对象生活上的帮助。实现医疗补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医疗机构相配合,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政策,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分,得分10分。

2)推动社会和谐9(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对推动社会和谐,增强军人荣誉感起到的促进作用。通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工作的开展以及其他相关退役军人的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等所有相关人员的关怀;大大提升了人民的满意程度,增进了社会和谐。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分9

(四)满意度(满10分,得分9分)

1、群众满意度得分9分(满分10分)

该指标用于评价优抚对象对医疗补助工作情况的满意程度。本年度,通过对优抚对象的身份认证工作,我局对优抚对象对优抚工作的满意度(包括医疗救助)进行了调查,调查的满意度超过96%,满意度较高。

该指标满分10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得分9分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项目综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75≤得分<85分为良好;60≤得分<75分为一般;得分<60分为较差。

通过业务数据统计、调查等方式取得的信息,根据编制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的得分结果为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表二:综合评分表

指标

项目产出

预算执行率

项目效果

满意度

合计

权重

40%

10%

40%

10%

100%

分值

40

9

38

9

96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涉及人员广,人员类别多样,预算年度内人员变化大,预算编制难度大;二是全市现无统一的医疗救助结算系统,对于未在定点医院就医的优抚对象住院,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对部分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来说负担较重。

拟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医疗机构和优抚对象间建立起规范、便捷的三方结算流程,并将其结算数据与优抚对象实际报销相结合,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表三: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签字表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李茂生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长

 

聂贵峰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心主任

 

田家业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主任

 

张勇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科科长

 

刘立杰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务科科员

 

张红丽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务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