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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5:09
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
机构
行政权
力类别
实施依据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和依据
1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条款号:第三章第一节;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50号;条款号:第十章第六十条; 1年 不收取费用
2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条款号:第三十五条;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依据文号:主席令第50号;条款号:第十章第六十条; 1年 不收取费用
3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90日 不收取费用
4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四十四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5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八条; 30日 不收取费用
6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三十条; 1年 不收取费用
7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十三条; 1年 不收取费用
8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8号修订)第十六条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六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9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六条; 180日 不收取费用
10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烈士褒扬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718号;条款号:第十四条; 30日 不收取费用
11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十九条; 30日 不收取费用
12 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八条; 30日 不收取费用
13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发〔2007〕100号;条款号:二,三;2:法律法规名称:《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发〔2007〕99号;条款号:五; 90日 不收取费用
14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三十三条; 次年7月前 不收取费用
15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发〔2012〕27号;条款号:通知全文;2:法律法规名称: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依据文号:民办发〔2012〕3号;条款号:意见全文; 90日 不收取费用
16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条款号:第三十四条; 30日 不收取费用
17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给付 1: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第1号令;条款号:第五章; 180日 不收取费用
18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十五条;2: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十六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19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四十四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20 伤残等级评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90日 不收取费用
21 伤残等级评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90日 不收取费用
22 伤残等级评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9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90日 不收取费用
23 伤残等级评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第50号;条款号:第四条;2: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第50号;条款号:第十四条;3: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第50号;条款号:第九条;4: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五条;5: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24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办发[2012]3号;条款号:第一条;2: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依据文号:民发[2011]11号;条款号:第一条;3: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五十三条; 60日 不收取费用
25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依据文号:第602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2: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无;条款号:无;3:法律法规名称:《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第50号;条款号:第十九条 ; 60日 不收取费用
26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12月)第十条: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向户籍在当地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并承担审验、更换等工作。《优待证》每2年审验一次。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其《优待证》不予年检,并取消优待资格。凡到期未经审验的,自动失效,不得享受相关优待。
2、《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编办、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19〕13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协助开展为退役军人发放更换优待证。
30日 不收取费用
27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12月)第十条: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向户籍在当地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并承担审验、更换等工作。《优待证》每2年审验一次。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其《优待证》不予年检,并取消优待资格。凡到期未经审验的,自动失效,不得享受相关优待。 30日 不收取费用
28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2018年12月)第十条: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向户籍在当地的退役军人发放《优待证》并承担审验、更换等工作。《优待证》每2年审验一次。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其《优待证》不予年检,并取消优待资格。凡到期未经审验的,自动失效,不得享受相关优待。
2、《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北省委编办、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19〕13号)……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协助开展为退役军人发放更换优待证。
30日 不收取费用
29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1: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令;依据文号:【2012】91号文件;条款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91号文件全文; 60日 不收取费用
30 义务兵立功受奖奖励金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奖励 1:法律法规名称:《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调整公务员奖励奖金标准的通知》;依据文号:全文;条款号:全文;2:《河北省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条款号:第九条 90日 不收取费用
31 进藏、进疆一次性奖励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奖励 1: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民〔2016〕96号);条款号:全文; 次年7月前 不收取费用
32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区退役军人
事务局
安置优抚科 行政确认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60日 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