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清单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1 |
行政给付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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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责任:做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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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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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给付 |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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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责任:审查退役士兵申请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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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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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给付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全文;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全文。 |
1、审查责任:审查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抚恤待遇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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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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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给付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 |
1、审查责任:审查决定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抚恤待遇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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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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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给付 |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 |
1、审查责任:审查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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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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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给付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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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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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给付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1、《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8号修订)第十六条;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 |
1、审查责任:审查申请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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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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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给付 |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六条。 |
1、审查责任:审查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抚恤待遇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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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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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给付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十一条。 |
1、审查责任:审查享受烈士褒扬金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烈士褒扬金的给付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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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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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给付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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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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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给付 |
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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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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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给付 |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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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责任:审查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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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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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给付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三条。 |
1、审查责任:审查办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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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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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给付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决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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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责任: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决定及生活补助做出发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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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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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给付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三十四条。 |
1、审查责任:审查优抚对象办理医疗费用的相关材料。 2、决定责任:做出向优抚对象医疗费用资金拨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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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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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给付 |
伤残人员抚恤 待遇发放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第1号令)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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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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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确认 |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决定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五条;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十六条。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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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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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确认 |
伤残等级评定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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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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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确认 |
各类优抚补助对象决定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办发[2012]3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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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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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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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确认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第1号令)第二十条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人上报的材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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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确认 |
退役军人优待证发放、审验、更换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1、《河北省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试行)》;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退役军人厅发〔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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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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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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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确认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决定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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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人上报的材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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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确认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决定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全文。 |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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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受理的。 2、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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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义务兵立功 受奖奖励金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河北省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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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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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奖励 |
进藏、进疆 一次性奖励 |
桥西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做好赴西藏新疆艰苦地区服役士兵及其家属特别优待的通知》(石政函〔2013〕96号)第二条。 |
1、审查责任:审核区武装部所提供的义务兵进藏、进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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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审查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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