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石家庄桥西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执法部门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石家庄市桥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25版)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4:41
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省级业务指导部门 行使层级 设定依据
1 易地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级、市级、县级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第四十五条
《关于印发〈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参务〔2013〕360号)
2 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审核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级、市级、县级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二十七条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办法》(2013年6月27日民政部令第47号公布,2022年1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第6号修订)第八条
3 优待证申领制发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级、市级、县级、镇(乡、街道)级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
4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县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88号)第十九条
5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县级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788号)第六十二条
6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市级、县级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
7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县级、镇(乡、街道)级 《民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