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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告知书
桥西行审许利告SS〔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3:49

石家庄洪淦广告有限公司:
  申请人班志超(身份证号:130825XXXXXXXX5913 )向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举报,反映你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2016年9月26日设立登记的监事,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我局于2024年11月13日接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石家庄洪淦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调查情况反馈函》,现我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45天且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取得的设立登记的监事。

请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姚雪、路宁

联系电话:68005520

监督电话:68005597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