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图书馆馆藏图书采选政策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3日 17:18
石家庄市桥西区图书馆作为本区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更好地履行为我区党政机关、科研、教育、生产单位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责,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体原则
文献采选严格坚持馆藏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经济性原则,既要依据当年购书经费情况丰富优化馆藏结构,又要与各借阅厅书架容量和基藏书库库容相协调。
二、采选标准
(一)藏书以中央一级、京津沪地区出版物为主,石家庄本地文献资料尽量求全,其他省份出版图书则求新求精。
(二)根据公共馆特色和我市产业布局特色,以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应用类读本、科普读物、文学读物、历史传记和其他大众休闲读物为主,适当增加生物医学和纺织工业类图书。
(三)普通图书复本量为2-3册;畅销书可增加至4册;尖端科学、冷僻专业等图书2册以下;百元以上图书原则上不购复本(单种图书价格200元以上须经主管业务馆长、馆长审批后方可采选)。
(四)注重平时积累和查漏补缺,保证丛书、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完整性。
(五)适当采选各类优秀盲文图书,以满足视障读者的阅读需求。
(六)港台图书应重点采选国内没有出版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反映港台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历史及现状的图书;资料性、参考性较强的工具书;各界知名人士的著述。
(七)外文原版图书采选限于英、日、俄、法、德、西等常用文种图书,且以综合性图书、工具书和文学作品类图书为主。
(八)中小学教科书、教辅图书、卡片类少儿读物、专业性或地域性过强的图书不予采选。
三、人员要求
采选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负责敬业的精神,要熟悉学科发展,跟踪国内外出版、发行最新动态,及时掌握读者需求,熟悉新华书目报新书征订、书商或出版社提供的电子书目选购、书商网络平台、书店门市部补购、订货会及展销会外采等各种采访渠道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