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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桥西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7:29
桥西区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据《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石职改领字[2023]1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字[2024]49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桥西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准确把握人员范围。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区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在我区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在处分期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期间、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2.严格控制推荐数量。坚持按岗申报推荐原则,合理控制全市申报推荐总量和用人单位申报推荐数量。除评聘结合专业外,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1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申报人员业绩突出确需申报的,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130%以内。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以上的,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进行申报。
3.明晰个人申报事项。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要求,认真如实的填写申报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前后一致、与上传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致,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工作单位同意,也可由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申报人须诚信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一旦提交对提交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严把推荐审核环节。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完整,并在单位内部对通过人员名单、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要公开监督电话方便申报人反映问题,经公示且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二、强化监督管理
1.依照市局相关文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系列(专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等工作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保证职称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避免出现单位领导一刀切、直占名额以及各环节不公开等现象。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职称申报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
(2)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3)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推荐公示;
(4)有弄虚作假行为;
(5)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职称系列 (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构建政府监管、单位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
被检查单位、相关机构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职称评审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4.实行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诺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真实、准确。
5.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规定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评审资格,列入诚信 “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并视情况建议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已经通过评审的,予以撤销。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职称工作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主要标志,是做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紧扣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完成时限。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强化主体责任。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要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要落实倒查追责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要严厉打击违纪违规申报评审、学术造假行为,维护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申报人员如在申报推荐过程有任何疑问,可随时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监督股室:事业单位管理股
监督电话:66086860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