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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09:48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石医保字〔2022〕22号)等有关规定,经我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市局研究决定后现将纳入我区门诊保障范围的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桥西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086330
受 理 时 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工作日受理)
 
 
 
 
 
桥西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