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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1008号)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1:31

林御堂健康咨询服务石家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海龙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及被申请人反诉申请人退还社保补贴劳动争议一案(西劳人仲案字[2025]第1008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确认双方当事人自2022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67309.8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22日未休年休假工资14147.21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1日至9月22日工资12068.02元。

五、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767.27元”。

、驳回被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人退还被申请人已经支付的社保补贴111000元仲裁请求。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