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6号、22号)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6号、22号)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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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赵靓松、孙世佳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劳动争议一案(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6号、22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6]第6号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工资6000元、2025年9月工资1304.35元。
[2026]第22号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工资3860元、2025年9月工资826.09元。
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