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169号)
公 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169号)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1:26
石家庄集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方诉你单位追索工伤待遇等纠纷劳动争议一案(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169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61303.36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8966.2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1303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13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医疗费723.4元。
四、驳回申请人提出的其他各项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