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开具《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4:40
开具《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服务指南
一、适用对象
年龄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政策外怀孕的妇女。例如:政策外三孩及以上、未婚等。
二、出具《通知书》的机构
女方户籍为石家庄行政区域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初审,核实无误后上传至县级卫健局,再出具电子版《通知书》。
三、所需材料
政策外多孩: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诊断证明(B超单)、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20周岁以上未婚女性:女方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B超单)、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注:工作单位只能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公有制以上企业)
四、 关于外地户籍人员出具《通知书》的问题
户籍地为外省市的,当事人需持户籍地乡级以上卫健行政机构出具的《准予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B超单),到医院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换电子版的《准予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
注:离异和丧偶时怀孕14周以上的不再出具《通知书》,持证件直接去有资质的医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