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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开具《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4:40
 开具《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服务指南

 

一、适用对象

年龄满20周岁怀孕14周以上政策外怀孕的妇女。例如:政策外三孩及以上、未婚等。

二、出具《通知书》的机构

女方户籍为石家庄行政区域的,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初审,核实无误后上传至县级卫健局,再出具电子版《通知书》。

三、所需材料

政策外多孩: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诊断证明(B超单)、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20周岁以上未婚女性:女方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B超单)、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信。

(注:工作单位只能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公有制以上企业)

    四、 关于外地户籍人员出具《通知书》的问题

户籍地为外省市的,当事人需持户籍地乡级以上卫健行政机构出具的《准予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B超单),到医院所在地县级卫健部门换电子版的《准予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通知书》。

注:离异和丧偶时怀孕14周以上的不再出具《通知书》,持证件直接去有资质的医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