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法院特邀调解员巧解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0:45
讲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任萍
整理:河北法治报记者 封颖慧
我是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名特邀调解员。近日,我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8年多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某商铺业主张某因故拖欠2017年1月至2025年7月间的物业服务费2.68万元,某物业服务公司多次催缴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缴纳服务费及违约金3.6万余元。
桥西法院将纠纷分流至综治中心,并指派给我进行先行调解。接手案件后,我没有简单地“就案论案”,而是分别与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并到商铺现场进行走访,深入了解矛盾背后的症结。经与某物业服务公司沟通,我了解到物业公司态度坚决,认为提供物业服务是事实,收取物业费是合同赋予的权利,张某长期拖欠服务费已对公司运营造成压力,要求张某按合同约定全额缴纳费用及违约金。而张某表示,他并非恶意拖欠,其拒交服务费背后是有原因的。他的商铺购买了多年,商铺门前的公共区域卫生清洁不到位、公共照明时有故障,影响经营和出租,就这些问题曾多次向物业反映,但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张某认为,物业服务质量打折扣,缴纳服务费“物非所值”,因此才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
我与双方沟通情况后经过分析发现,本案的争议焦点并非简单的“欠费”事实,而在于物业服务标准与业主预期之间的落差,矛盾的核心是“服务”与“付费”的对等性问题。如果直接判决虽然能快速结案,但业主的心结未解,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找准了症结,为高效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我制定了“背靠背”沟通、逐步引导的调解策略。第一步:安抚情绪,建立信任。我首先耐心倾听张某的诉求,对其感受到的服务瑕疵表示理解,让其积压的情绪得到宣泄。同时,向张某释明,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存在法律风险,一旦判决可能仍需支付本金及违约金,如未履行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引导其将诉求从“拒交”转向“如何合理减免”。第二步:厘清责任,引导让步。我与某物业服务公司沟通,肯定其提供基础服务的事实,也指出其在具体服务环节存在的不足,建议其从长远合作、维护品牌形象的角度出发,考虑业主的实际感受,在违约金等方面作出适当让步,以换取物业费的顺利收回,修复与业主的关系。第三步:聚焦共识,提出方案。经过几轮耐心沟通,我找到了双方的共识:都希望尽快了结此事。在此基础上,我提出了折中方案:张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某物业服务公司放弃追索违约金。这一方案既保障了某物业服务公司的核心权益,也回应了业主对服务不满的诉求。
最终,双方均表示接受该调解方案,张某按约定支付了物业费,某物业服务公司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一场持续8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常见且棘手的矛盾之一,这类纠纷往往标的额不大,但矛盾积累深,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感受和社区的和谐稳定。在调解这类案件过程中,我坚信调解不是非黑即白的判决,而是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中间点”,实现互利共赢。我认为和谐宜居的家园,离不开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员的良性互动,更需要司法力量的保驾护航。当物业服务人员坚守诚信履约的底线,业主秉持理性维权的原则,各方在法治框架内依法行事、互谅互让,就能破解物业纠纷困局,让小区真正成为充满温度的幸福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