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友谊街道办事处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0日 15:26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我队结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的学习力度,多次组织队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件,时限、平台都有了充分了解,并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非经审核同意不得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二)2020年我中心结合街道审批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辖区国控点位的特殊情况,中心通过组织相关物业、产权单位学习,发放宣传册和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他们的管理认识,加强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也为我们与群众之间搭建了桥梁纽带,使群众少走了弯路。推出行政审批业务预约办理。通过“友谊街道”公众号预约办理时段,从而大大缩短了群众等待的时间。为方便群众办理各项审批业务,依照《行政审批服务规范》,编制出《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企业、个体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等各类业务的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中涵盖了全流程的操作步骤,对每项表格的填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网上操作步骤进行了示例演示。直观的示范操作,能够使群众花费最少的时间,更少的精力来办理各项业务,同时使行政审批服务更方便更快捷。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2020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共办理占道经营类案件17起,均为简易程序案件,共罚款440元。所有案件均按行政执法事后公开有关要求,隐去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后在桥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全文公开。

(四)(二)、2020年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共办理小餐饮24件、食品销售71件、小摊点142件、卫生许可21件、企业设立和变更615件、个体设立和变更559件、再生育2件。所有审批事项均按事后公开有关要求,隐去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后在桥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河北省公示平台全文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街道未收到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街道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因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初期,没有及时为街道设置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账号,导致执法文书全文公开超过法定时限,且全文公开使用的处罚决定书第二联,字迹相对模糊,不如第一联清晰,2021年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公开,处罚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示到相应公示平台。

(二)、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还需提高,虽然中心整体对下放的审批业务已基本能正常办理,但毕竟接触的时间短、信息量巨大,对一些政策把握不准确,特别是在一些经营范围的核准上存在差距,建议审批局定期收集汇总各街道“疑难杂症”,给予政策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街道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2

0 

 14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3

 0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7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