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7:21
王剑:
本局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1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公告满一个月仍未按要求办理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二)持证人停业期满未申请恢复营业6个月以上的,发证机关应公告持证人办理恢复营业或继续停业手续。)的规定作出收回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许可证号:130104101014)决定,现将《收回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桥西区烟草专卖局
2026年0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