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石家庄桥西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执法部门
 >> 东里街道办事处
 >> 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东里街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4:43

 

东里街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根据本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街道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要求:

1、行政执法个体合法。

(一)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申领《行政执法证》。

(二)具备执法资格并持证上岗。

(三)执法时凭证亮证执法。

2、行政行为内容合法、适当。

(一)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明确。

(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程序和内容合法。

(三)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履行,无放弃、推诿和拒绝履行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的各项规定。

(五)作出处罚、许可、收费、检查或采取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六)具体行政行为属职权范围。

(七)具体行政行为公平、公正、适当。

3、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

(一)公开街道的办事制度和执法程序。

(二)具体行政行为具备了法定形式。

(三)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的。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六)拟作出的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七)行政处罚文书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八)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4、依法行政各项监督制度落实、完善。

(一)带头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定期参加专业法律和业务培训的。

(二)及时接受群众投诉,及时答复。

(三)有复议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复议案件。

(四)作出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时报告。

第四条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考评方式,最后成绩由日常考评成绩累计形成,实行百分制量化,对不合格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可结合公务员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评定晋升级别和奖励的条件之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