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5:16

 

 

2024-7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桥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桥西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新要求“四个最严”为统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和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突出问题

(一)严控农兽药残留超标。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严查食品掺假造假。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畜禽养殖屠宰环节注药注水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开展肉类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猪肉冒充驴肉、猪血冒充鸭血,卤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国家层面公布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使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严格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准入进货查验环境卫生人员管理食品留样、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各方面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推广应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强化对学校食堂常态化网络巡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医疗机构食堂、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供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解决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卫生差、食品质量不高、食品中混有异物、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问题。(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食品“三小”治理提升行动。按照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全面排查建档,整治拒不登记备案、无证卡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完善“三小”硬件设施,提升生产环境、工艺流程,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引导食品“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促进食品“三小”提档升级,有效解决小散乱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监管。研究完善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措施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强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现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质量

(七)拓展食品安全标准深度。执行预制菜等新业态的标准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参与国家粮食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和检验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发挥食品安全标准基础性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完善标准制修订衔接机制更好发挥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严格监管

(九)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整治。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度调查成果,按照市工作安排,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深入排查、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根据国家层面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目录严格落实农药销售台账记录农药施用范围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化落实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落实超标粮食收购处置管理办法,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扎实做好粮食收购和库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严把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提升年”活动。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互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鼓励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国际通行食品农产品认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三)严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关。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深入落实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过期食品治理专项行动,有效解决过期食品泛滥等突出问题。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统一审批系统、规范流程、严格时限,加强督查,坚决杜绝系统外审批等违规问题。深化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聚焦“网红餐”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开展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十四)着力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特殊食品等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库基础上,完善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及考核大纲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加强监督抽考督促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能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行为(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全面落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快建立分层分级精准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包保督导任务落实落地发挥食品安全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压实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没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或不处理是渎职”意识,对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严把问责关口,对街道追责问责、处理不到位的,要跟踪提出处理建议。(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实行严厉处罚

(十六)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和惩治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敏感案件(区委政法委)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宣传镇痛、安眠等功能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新型衍生物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及其他禁用物质等犯罪组织集中打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不断完善(区检察院)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一查到底。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推动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依法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加强能力建设

(十八)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发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作用,运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强化粮食质量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完善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指导意见聚焦抽检发现问题的重点企业产品项目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针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坚决查处遏制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九)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的迭代升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体系平台建设,协调指导乳制品企业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平台追溯平台查询率。(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食品安全工作必要投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检验检测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十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梳理分析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群众反映问题并通报有关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协调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强化舆论监督,提高舆情应对处置能力,舆情引导做到“快、准、稳”。(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敏感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梳理分析涉及我食品安全方面负面舆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区委网信办)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涉食品安全领域网络谣言清理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网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报送信息、视频等,利用权威发声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持续实施示范引领行动。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四)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鼓励大中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向其他食品业态扩展。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有力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者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

八、组织实施

(二十五)每半年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本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情况,年底前形成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报委、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桥西区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