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勇运输建筑垃圾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案(213)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26
涉案人员 |
孙志勇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4年6月20日9时40分到10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孙志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在槐安路辅路瓮村街运输西岗头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孙志勇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槐安路辅路瓮村街 | ||
案发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
查处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4】第213号 | ||
处罚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叁仟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