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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案(375)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4:35

涉案人员

吴忠义

违法情况概要

经检查发现,2024年10月11日21时30分到21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吴忠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新华路孔源街交口运输孔寨复耕项目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吴忠义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法案区域

新华路孔源街交口

案发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查处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4】第375号

处罚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处罚依据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