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085)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5:11
涉案人员 |
张建辉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上级交办,2025年2月22日21时20分到21时4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张建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吉恒街槐安路交口东行50米路北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张建辉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吉恒街槐安路交口东行50米路北 | ||
案发时间 |
2025年2月22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2月22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085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四十一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仟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