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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085)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5:11

涉案人员

张建辉

违法情况概要

经上级交办,2025年2月22日21时20分到21时4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张建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吉恒街槐安路交口东行50米路北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张建辉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法案区域

吉恒街槐安路交口东行50米路北

案发时间

2025年2月22日

查处时间

2025年2月22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085号

处罚时间

2025年4月24日 

处罚依据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四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