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新业建筑装修中心处置保利天汇售楼部拆除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161)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15:12
涉案人员 |
鹿泉区新业建筑装修中心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3月22日11时50分到12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巡查工农路与南长街交口南行150米路东发现鹿泉区新业建筑装修中心处置保利天汇售楼部拆除项目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经初步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工农路与南长街交口南行150米路东 | ||
案发时间 |
2025年3月22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3月22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161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6月23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