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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澳河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未保持车辆整洁(194)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6:48

涉案人员

磊澳河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经检查发现,2025年4月18日13时00分到13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磊澳河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重型自卸货车在昌盛街与长兴街交口西行100米路北,运输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磊澳河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

法案区域

昌盛街与长兴街交口西行100米路北

案发时间

2025年4月18日

查处时间

2025年4月18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194号

处罚时间

2025年7月15日 

处罚依据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四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