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鸣川建设有限公司在武警总队营区抗震加固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197)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6:50
涉案人员 |
安徽鸣川建设有限公司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4月7日11时20分到11时4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巡查新华路与泰华街交口南行200米路西发现安徽鸣川建设有限公司在武警总队营区抗震加固项目施工工地建设施工,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装载物过满超过车厢挡板高度,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经初步调查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新华路与泰华街交口南行200米路西 | ||
案发时间 |
2025年4月7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4月7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197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