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雷雷运输建筑垃圾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车辆未保持整洁(226)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6:47
涉案人员 |
高雷雷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5月13日23时10分到23时3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高雷雷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新华路与长兴街交口北行100米路东,运输无名垃圾场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高雷雷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新华路与长兴街交口北行100米路东 | ||
案发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226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8月14日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仟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