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少国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227)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6:48
涉案人员 |
张少国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5月15日15时00分到15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曹卫东、张凯松发现张少国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在新华路与君苑巷交口南行200米路东,运输个人装修建筑垃圾时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张少国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
法案区域 |
新华路与君苑巷交口南行200米路东 | ||
案发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处罚信息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227号 | ||
处罚时间 |
2025年8月14日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
处罚结果 |
罚款贰仟元整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