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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玲朝运输建筑垃圾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装载物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289)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5:15

涉案人员

苏玲朝

违法情况概要

经检查发现,2025年9月12日03时30分到04时45分,我局执法人员王建良、渠剑飞发现苏玲朝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平安大街与槐安路交口北行100米路东,运输原华夏窗帘城项目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装载物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苏玲朝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

法案区域

平安大街与槐安路交口北行100米路东

案发时间

2025年9月12日

查处时间

2025年9月12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289号

处罚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处罚依据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