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增民运输建筑垃圾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290)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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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 |
强增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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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9月18日16时00分到16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王建良、渠剑飞发现强增民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新华路与友谊大街交口南行100米路西,运输原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拆除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强增民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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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区域 |
新华路与友谊大街交口南行100米路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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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 |
2025年9月18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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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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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29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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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5年11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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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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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贰仟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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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