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晓康运输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车辆未保持整洁(315)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6:12
|
涉案人员 |
卞晓康 | ||
|
违法情况概要 |
经检查发现,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到16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王建良、渠剑飞发现卞晓康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胜利大街与华星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运输高铁片区30号地土方回填项目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及车辆未保持整洁。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卞晓康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之规定 | ||
|
法案区域 |
胜利大街与华星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 | ||
|
案发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查处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
处罚信息 | |||
|
处罚文书号 |
石西城罚决字【2025】第315号 | ||
|
处罚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
|
处罚依据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
|
处罚结果 |
罚款伍仟元整 | ||
|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