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石家庄桥西区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执法部门
 >> 城管局
 >> 行政执法事中事后公示
 
宋方栋运输建筑垃圾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009)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5:19

涉案人员

宋方栋

违法情况概要

经检查发现,2025年11月26日21时50分到22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王建良、渠剑飞发现宋方栋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维明大街与中山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运输原袜厂装修项目建筑垃圾时未持有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核发的核准文件。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宋方栋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法案区域

维明大街与中山路交口东行100米路北

案发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查处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6】第009号

处罚时间

2026年1月9日 

处罚依据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贰仟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