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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吉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十里尹村城中村改造商品区西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案(021)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4:44

 

涉案人员

河北吉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桥西区住建局执法人员于2025117日对河北吉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十里尹村城中村改造商品区西地块项目现场巡查时发现,存在物料堆放区未进行硬化处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苫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喷涂施工的情况。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发案区域

十里尹村城中村改造商品区西地块项目

案发时间

2025117

查处时间

20251124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6)第021

处罚时间

2026年1月28日

处罚依据

1.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9)序号574第一项违法情节及后果(及时改正,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9)序号579第一项违法情节及后果(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