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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梵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正太广场及周边区域自强南居住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案(027)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0:41

 

涉案人员

河北梵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概要

20251020日,区住建局在对该项目进行巡查时发现现场存在土方施工作业未采取喷雾等防尘措施,土方施工非作业面裸土未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情况。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规定。

发案区域

桥西区自强路南,车站街东,裕华路北,胜利大街西

案发时间

20251020

查处时间

20251113

处罚信息

处罚文书号

石西城罚决字(2026)第027

处罚时间

2026年2月2日

处罚依据

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参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9月)序号574违法情节和后果第一项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元整

附件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