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3:42
根据《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关于对有关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的告知函》认定的违法事实,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登记的决定。撤销名单见附件。
以下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咨询电话:0311-68005109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