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依职权注销部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依职权注销部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5:16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无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冀市监函[2026]290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我局拟对存在主体资格依法终止、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或注销等情形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催告。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9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并向社会公示。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