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901号)
公 告
(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901号)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3:55
北京京安筑业建筑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舒鹏诉你单位追索工伤待遇等纠纷劳动争议一案(西劳人仲案字[2026]第901号)已审结。因你单位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3440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6月17日期间的护理费27723.07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32000元。
你单位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送达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