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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新石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市第十六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9:39
根据市统筹巡察统一部署,石家庄市第十六统筹巡察组于2020年5月25日至6月30日对桥西区新石街道党工委进行巡察,7月8日下发了巡察反馈意见。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还有差距。谈话了解,大多数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满足于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以致用方面存在差距。
制定街道学习教育计划,重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分别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的1、7、8月份重点学习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开展党员干部讲党课活动,夯实理论基础;将理论学习与街道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社会基层治理,通过党建擂台赛,加强党建功,开展红色物业,服务居民,加强社区治理,解决学用“脱钩”的现实问题。在“红色物业”推进工作中,街道党工委牢固树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放思想,学以致用,排除万难,将22个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全部引进了红色物业公司,实现了环境整洁有序,居民安全舒心,小区居民积极向上。在疫情防控、文明城卫生城创建、七人普等各类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中,红色物业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起到了良好的正向推动作用。通过扩大党建擂台赛覆盖面,更广泛地激发起了社区党建“比学赶超”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了社区基层党建创建整体水平,也积累了不少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引领社区社会治理水平。
二是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氛围不浓厚。没有按要求制定学习方案,没有列入2020年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教育的6月份重点学习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有收获”成效不明显。党员领导干部对应知应会内容知之甚少,通过对10名班子成员进行测试,6人分数在40分以下。
为切实提升全体党员的理论学习成效,街道为支部全体党员发放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口袋书40余本;专门组织了应知应会专题学习活动并开展了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实现“以考促学”的目的,进一步深化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主题教育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更好地激发了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升了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2.针对“四个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意识形态述职报告、自评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等内容完全相同。
街道通过这一问题,对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整改。结合当年工作重新对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其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与此同时召开街道全体会,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文字总结材料敷衍应付现象再次出现。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未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
街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桥西区委、区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尤绍辉任组长,办事处主任赵昌牛任副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分管科室抓好落实。将政治安全、金融、房地产、意识形态、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环保、外部环境、网络、党的建设等十个领域风险事项纳入风险台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和属地负责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定期研究调度,及时解决问题,层层分解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12名社区“两委”人员的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未按规定集中保管。
为切实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街道已明确党建工作办公室科员冯歆专人负责护照及港澳台通行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桥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工作要求,对街道科级干部的出国(境)证照统一交由区委组织部保管,街道一般在编人员、各村社居“两委”出国(境)证照由街道党建办集中保管。与此同时,严格执行西组字(2015)22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要求规定的通知》,执行报告、审批及证照登记和收缴等制度,遵守出国(境)管理各项纪律规定,保障正常管理秩序。
3.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谈话了解办事处围绕改革促发展、“三创四建”工作进展缓慢。
街道为全力推进改革促发展、“三创四建”工作,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思路,对所涉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下大力推进、督导,促进各项工作显成效。如依托“双创”这一工作契机在辖区全领域开展面貌提升行动,取缔占道经营100余家次,累计出动垃圾清运设备200余台次,清运垃圾杂物3000余车,清除创卫死角300余处。清洗牌匾及外立面840处7500余平方米,清理混合垃圾600余方,取缔各类临时交易点420起,修缮残垣断壁、墙皮脱落等问题20余起,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大提升,封堵“破墙开店”门店10余家,封堵破旧门店8家,取缔废品收购站3家,彻底清理占道经营50余处、拆除地桩及隔离墩8处100余个。清理整治门店330余家,共计清理占道经营物品6车、橱窗张贴2000余平、店外摆放桌椅4车,辖区整体容貌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有差距,制定辖区企业复工预案和措施不认真,照抄外地文件,地名未作改动。
针对制定辖区企业复工预案和措施借鉴外单位方案一事,街道对当事人及主管领导做了批评教育后再次结合街道实际,重新起草制定了辖区企业复工预案和措施,街道将以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引以为戒,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今年以来我街道始终坚持严格落实各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将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作为头等大事,放在政治任务的高度狠抓落实。凝心聚力,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发展,以落实“三个服务年”推动“六稳”、“六保”。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复工复产阶段共计指导帮助3326家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实现安全平稳复工复产;同时主动与复工企业对接,宣讲各级复工优惠政策,帮扶支援辖区企业防疫物资,有效解决了企业复工复产难题。积极主动为企业解难题,截至目前共走访1000多家企业,帮助企业梳理、解决复产复工遇到的问题,助力企业发展;组织40家企业与银行对接,签约意向8家,帮助辖区企业解决资金短缺、融资困难问题;积极跑办市水务集团,帮助解决了祥云国际项目续建用水问题。固定投资截至9月份,共完成8.3869亿元;为更好服务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加入新石街道云企业群,目前约570余家企业加入新石企业大家庭。组织了三场辖区失业人员和用工企业就业对接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工作作风不扎实。落实区委《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时,文件传阅长达12天,且未按要求认真学习部署,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对此问题街道党政办结合区委区政府及保密相关规定要求对文件传阅制度、公文办理制度及保密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同步列入《街道制度汇编》。在文件传阅夹上张贴提示,交由专人负责、限期传阅,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石办字2019)74号)、桥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西办字【2019】3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工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为辖区内286个退役士兵办理补交了保险手续。通过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依法合理解决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相关待遇,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改革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指示牌、公开栏形同虚设。党工委一楼去向牌未根据人员调整实时更新,人员去向不准确。公开栏无内容,学习园地为2018年内容。
街道已制定新的指示牌,人员姓名随人事变动及时更新,建立了外出备案制度,人员去向状态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调整;制作党务公开栏,完善公开栏管理制度,对公开事项进行明确,对公开内容定期更新,同时及时更新学习园地内容。
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不规范。机关规章制度未用正式文件印发,且无执行时间。
街道对已建立的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查漏补缺,同时对涉及到发文不规范的制度,在制度应用范围内重新印发红头文件,并坚持执行。
三是以文件落实文件。《新石街道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活动实施方案》未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照抄照搬上级文件。
街道已结合实际重新制定《新石街道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活动实施方案》,并以党工委名义进行印发,由街道纪检组和分管领导、包居干部负责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强化监督检查。在“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活动中办理党建惠民工程、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等共计3000余项民生实事,为民解忧;积极主动协调供热公司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工程和二次管网改造,新石一、新石二、广平、中苑、南环、社区五个社区1800余户居民受益。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两个老旧小区改造和1个小区技术节能改造,保障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总结报告内容雷同。2017-2019年度街道办事处工作总结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雷同。
街道已重新撰写了总结报告,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同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系统学习教育,聘请专家学者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
五是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没有使用规定的专用记录本,科级干部会议、重点工作安排会等会议记录与个人笔记本混用。
建立健全完善会议记录制度,对党工委会议、科级干部会议、重点工作安排会等会议分别明确负责会议记录的科室及人员,落实会议记录责任,会议记录一律采用规定笔记本进行记录。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超标准列支出差补助。2017年至2019年多列支北京信访值班补助共计27400元。
反馈问题中指出我办依据2012年石信明字49号《关于落实驻京值班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中“在北京值班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50元”相关规定发放了北京信访值班补助。我办向上级信访部门请示同意按照该标准执行,并特向第十六巡察组请示,巡察组表示有上级文件支撑,可以依据2012年石信明字49号《关于落实驻京值班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的通知》中“在北京值班期间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50元”规定执行。
二是违规在下属事业单位列支三公经费。2017年,办事处公车维修费用4200元,从下属事业单位新石街道办事处商业公司列支。
开展专项清查,对违规报销的账目进行了认真核查,发现该账目是用于新石商业公司报销其所属车辆费用,但发票抬头错开为“新石街道办事处”,已对该原因的做出说明并附入财务账。
3.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廉政风险点较多的问题。
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2017年11月1#凭证(金额94909.69元)和24#凭证(金额95446.02元),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付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但实际上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款项。
街道已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到严守财经纪律,强化财会工作规范化管理。在付款审核中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程序,特别是结算条款中涉及质保金类似问题,必须审核确认无误,做到从严从细,杜绝违规违纪。结合这次巡察所指出的问题本着对每一笔业务负责的态度,财务人员对2017年以来账务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总结问题、制定措施,定期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协助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专项经费监管不力。2018年,西三教村创建文明城80653元专项资金为白条入账、大额现金(资金)支出。
西三教社区对资金使用情况专门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说明,并完善了相关手续票据。我办将进一步加强账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禁止白条入账行为发生。今后,将不定时成立内审小组或请专业财务人员到下属财务部门进行内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确保财务规范。
三是大额支出未按规定招投标。2018年创建文明城墙面粉刷工程涉及资金146万余元,没有公开招投标。
经核实,此款项用于2018年创建文明城老旧小区楼道墙面粉刷,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统一招标时间长,将完不成我市创建文明城任务,为此,将该项工程分别由老旧小区所在的社区进行了实施。针对此类问题,我办举一反三,开展了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同时,对工程类、货物类符合采购范围和金额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列入街道纪检监督。
四是信访专项经费用于新石街道办事处商业公司支出。2017年,应发赵孟怀信访救助资金3万元用于商业公司支出。
开展专项清查,对该笔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由于新石街道办事处商业公司没有能力交付赵孟怀的保险金,为了化解赵孟怀信访问题,我办筹措资金进行了先行垫付并申请了信访救助资金,但未及时将该笔资金按原垫付渠道返还。经整改,我办已将该笔资金按原垫付渠道返还。
五是未按规定建账。2017年以来,新石商业公司未建立账簿,未记账,涉嫌账外账。
完善了工商业公司账目,对2017年以来账目进行清查,未发现账外账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公司财务制度,设立专人专管,严格收支账目管理,并纳入街道纪检日常监督。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针对党工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一是党工委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书记只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社区书记、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包居干部分别与社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
二是党工委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纪工委机构不健全,“三转”和人员配备不到位。纪工委书记代管办公室,负责“双问计”、教育及其他工作。2018年3月,任命一名非中共党员身份人员为纪工委委员并参与纪律审查工作。2017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纪工委书记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熟悉。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街道工作方案,街道领导班子签订责任书,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二是2020年7月21日我办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了纪工委人选,落实纪工委人员“三转”到位,配强配齐了纪工委力量;并决定免去扈辰燕纪工委委员身份。加强了纪工委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多次参加区组织培训和组织自学。
三是对社区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不够。2017年以来,西三教社区“两委”干部有4人受到处分。对各社区仅有年度工作考核测评方案,无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无评分细则和量化标准。
纪工委负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履行纪检工作职责,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科室、社区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提醒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约谈函询和廉洁谈话,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党建办已对工作考核测评方案进行了细化完善,加强了考核制度的可行性和考核的长效性;社会事务办负责加强对社区日常管理。
四是监督执纪失之于宽。纪工委在处置区纪委转办西纪信字〔2019〕146号和西纪信字〔2020〕014号两件群众来信过程中,只根据社区居委会情况说明等少量证据材料撰写调查报告,给予有关人员提醒谈话处置,未做深入审查调查。
充分发挥纪检部门职能,履行纪检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街道纪工委办案业务水平,对以上两起交办案件深入调查,规范办案流程,案件卷宗做到内容详实。
五是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经常。2017年以来,只组织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切实增强廉洁警示教育意识,充分认识廉洁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警示教育摆上重要日程抓实抓好。二是结合基层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落实学习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诸如《准则》《条例》等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宣传片。
六是执行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宣布。2017年7月17日2019年4月12日,两名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未按规定在党工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按照规定执行处分决定,在党工委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议事制度不完善。议事制度只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议事范围,缺少议事程序的内容。
进一步系统的完善了《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将重大资金支出、干部管理考核、党员管理监督奖惩等列入议事范围。明确了会议召开的原则、程序及表决。明确了会议记录和责任。
二是议事程序执行不规范。2020年4月3日党工委会议记录显示,干部调整未体现出班子成员逐个发表意见的过程。
制定完善了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在议事程序中特别明确了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及规范了逐人发表意见的程序要求,并将意见内容详细记入会议记录,列入年度会议档案,按照档案规范保存。
三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缺少辣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互相批评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3.针对组织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党工委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2017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
街道党工委针对此问题对党建工作做出深刻剖析,为了更好开展街道党建工作,特别制定了街道《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党务管理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定期述职报告制度》等,明确了党建工作会议任务、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负责人、召开时间、规范了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更好的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机关两个党小组没有按月开展活动。党员大会会议签到表存在弄虚作假,2018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中,6月21日,7月15日,8月1日、7日、13日签到表复印、粘贴。
我街道将自觉且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严肃签到程序,杜绝代签等作假行为。同时,建立督导机制,分管领导负责不定时对三会一课工作开展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党费收缴不及时。新石街道办事处商业公司党支部和太行医药党支部2019年度党费收缴不及时。
严格执行党费月缴制度,全体党员按照组织部下发的党费交纳标准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对未及时交纳党费的立即催缴。建立督导机制,并定期公开。各小组长负责收缴,党建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导各小组长,对上交记录予以公开,组织委员定期检查党费收缴和党费公开情况。对出现问题环节或人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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